气流流型测试中的介质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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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真相:Valneva 483不只是“禁烟”

2025年9月,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对Valneva Scotland Limited签发的483表格(缺陷报告)指出:该企业在A/B级无菌区使用可燃烟雾棒进行气流流型测试,检查官随即开出了三项具有指导意义的指控。


第一项指控直指无菌保障的根本——企业从未评估过燃烧产生的烟雾是否携带微生物。在A级区,任何引入的非无菌物体都构成对环境的主动污染,而燃烧过程恰恰无法保证气溶胶的无菌性。第二项指控聚焦于颗粒特性,检查官要求企业提供燃烧副产物的粒径分布数据,以证明其不会干扰洁净室的颗粒计数分级。第三项指控则涉及残留物可清洁性——燃烧棒释放的粘性碳氢化合物残留物能否从天花板、设备表面和回风夹道中彻底清除,企业拿不出任何清洁验证数据。

可燃化学烟雾棒以及更早期的乙二醇基、矿物油基烟雾发生器,在A/B级洁净区的应用正被全球监管机构逐步淘汰。这背后显然有物理热扩散化学污染两重无法回避的硬伤。

然而,如果将这份483简单解读为“FDA不让用化学烟,那就改用水吧”,那就是一种误读,因为这种简化思维正是本文试图纠正的根本性认知陷阱。

事实上,如果验证工作使用的“纯水烟雾发生器”,实质是借用了工业加湿器的超声波雾化头,那么这类设备标称粒径通常为1~10μm(微米),大颗粒占比极高。它虽然解决了化学残留问题,却彻底牺牲了粒子的流体跟随性。

在GMP检查时,只需提出一个量化问题:“你的烟雾在0.45m/s的层流中水平移动1米后,沉降了多少厘米?请提供粒径分布报告。” 如果无法回答,就能让该测试失效,因为,无法证明“气流轨迹是否失真”。

因此,Valneva案例的真正启示在于:无论选用何种介质,验证者都必须证明示踪粒子能真实反映气流轨迹且不引入污染,而非简单地在水与烟之间做二元选择。



底层物理逻辑:什么是“中性浮力”的工程边界

欧盟附录1在特定方面的要求中,明确提及参考标准iso 14644 的一些概念,而在iso 14644中提及: "The aerosol generating device should be capable of producing a visible aerosol that follows the airflow. The aerosol shall have a density as close as possible to that of air and shall not adversely affect the cleanliness of the installation."
(发烟装置应能产生可跟随气流运动的可见气溶胶。该气溶胶的密度应尽可能接近空气密度,且不得对设施的洁净度产生不利影响。)

“密度尽可能接近空气”,正是工程上对“中性浮力”的物理定义。中性浮力,顾名思义,就是使气流喷出的烟雾在不受外力影响下的状态。 何为中性? 就是不往上跑也不往下沉。 在常温下,水的密度约为1000 kg/m³,而空气的密度仅为1.2 kg/m³左右。 水比空气重约800倍。 理论上,如果喷出来的是水滴,则在空气中会快速下降,自然不是中性。 如果要达到中性,就要把水喷成雾,而这个雾的粒径要足够小。 小到一定程度的雾在空气中沉降速度极慢,能达到数分钟或更久。

根据斯托克斯定律,球形粒子在静止空气中的终端沉降速度 
与粒径的平方成正比,行业经过大量流体实测,划定了合规粒径区间


在1~10μm宽粒径水雾中,5μm以上的粒子在离开发烟器喷口的1秒内,其重力沉降速度已占层流水平速度的0.17%以上。在穿过RABS开口或灌装针头区域时,这一沉降足以让气流流型从“水平层流”变为“抛物线下落”,完全误导验证人员。

所以,气流流型可视化的核心不是单纯肉眼看到烟雾,而是 示踪粒子跟着空气走”




合格合规的“烟雾”

真正合规的示踪介质必须同时满足三重物理与化学约束。

第一是中性浮力的工程实现。示踪粒子的粒径必须严格控制在零点五至二微米的理想区间,即便放宽工程边界,其D90值也不应超过五微米。在此粒径范围内,粒子的斯托克斯数远小于一,重力对运动轨迹的影响被削弱至可忽略水平,布朗运动成为主导的随机迁移方式,粒子能够完美跟随气流的每一次转向与加速。

第二是化学层面的绝对惰性。介质蒸发或消散后不得留下任何非挥发性残留物,包括有机碳残留和矿物离子结晶。这意味着发烟器所用的水质必须达到注射用水级别,且整个雾化通道的金属材料必须经过钝化处理,防止微量离子溶出。

第三是等温释放。发烟器喷口处的烟雾温度必须与洁净室环境温度的偏差控制在正负零点五摄氏度以内。任何显著的温差都会引入热泳力或浮力干扰,使示踪粒子的运动偏离纯机械送风路径。

达到上述三重标准的窄分布水雾体系,其合格合规设备产出的粒径呈正态窄分布,稳稳落在一至二微米区间,既保留了水零残留的化学优势,又在物理层面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中性浮力。

在极端干燥环境中,水雾蒸发过快可能导致可见距离不足,此时可选用醇类示踪粒子作为备选方案。醇类通过加热闪蒸工艺可产出零点三至一微米的亚微米级粒子,跟随性极佳。但醇类方案必须额外完成总有机碳残留清除验证,证明清洁程序能有效去除有机残留,且在不涉及产品蛋白结构风险的车间中方可使用。因此在大多数生物制药场景中,醇类仅作为备胎存在,而非主流选择。



概念澄清

昨天的文章中,PAO为何还是高效完整性检测的主流介质?提及PAO是高效空气过滤器(HEPA)完整性测试的主流挑战介质。在验证工作的实际沟通中,一个常见的概念混淆需要在这里单独澄清——聚α烯烃(PAO)气溶胶与气流流型测试中的示踪粒子,虽然都涉及“发烟”和“颗粒物”,但二者服务于完全不同的验证目的,遵循不同的技术逻辑和监管要求,绝对不能混用或相互替代

本文所讨论的气流流型可视化测试,其验证对象是空气的运动行为而非物理屏障。它不需要高浓度挑战,也不需要检测“泄漏”,它只需要少量示踪粒子跟随气流走完全路径,让观察者用肉眼或摄像设备看到气流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在哪个位置形成涡流或死区。



结语:回归验证的科学本义

Valneva Scotland Limited的案例向全行业揭示了一条朴素的真理:验证工具本身也必须经过验证。气流流型测试的核心目标不是制造肉眼可见的浓烟,而是用示踪粒子忠实地勾勒出空气的运动轨迹。可燃化学烟雾因热干扰和油性残留被排除,干冰因密度偏移和腐蚀风险被限制使用,宽粒径水雾因重力沉降和结晶污染而被判定失效,唯有粒径受控、等温释放、零残留的窄分布水雾体系,在物理跟随性与化学洁净度之间达到了最佳平衡。

企业应当彻底放弃对廉价工业加湿器改装方案的幻想,只有基于流体力学与材料科学的严格分析得出的验证数据,才能经得起各法规市场的检查官客观审视,也才能真正为无菌药品的生产筑牢环境保障的根基。


作者:Shengyi 

来源:拾西

公众号日期: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