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品台账用量填写具体数字还是可以写约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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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关于各企业对照品台账的填写大家是怎么实行的。之前一直都是使用量与对照品称量条一致,用多少写多少。新单位为了简单可操作,还有客户要求,写成使用量是约,比如10.53mg,写成约11mg,工作了6家公司没有见过这样的。想咨询一下大家的公司都是怎么操作的,还有关于对照品使用量的填写,是否有哪里有明确规定。
2024-09-09 16:38 用户aoli     
7个回答

应当写具体的数字,当然使用量和剩余量最终往往会对不上,不过也不要紧,你可以体现你的最终损耗,但是写约多少是不合适的。

2024-09-13 11:09 灵雨     

这不合适,如果是考虑有什么损耗的话,那应该还得设计具体的使用量(不含损耗),和带瓶的剩余量,这种情况下,使用量(含损耗)写约勉强说的过去,否则就说不过去。

2024-09-10 11:05 匿名     

应该写具体数字,保持数据可靠性的一致性。

虽然台账不是原始记录,但它是追溯原始记录的重要因素。

2024-09-10 10:37 奇士     

应按照具体使用量进行记录,该数据属于转抄数据,需要与打印数据(原始数据)一致

2024-09-10 10:41 沐清风     

根据对照品类型以及台账或者记录的用途来合理设计记录的格式形式即可。

1、比如购买的是20mg/支的对照品,一般情况下领取整支,但是实际称量也不会是20mg整数,这时候领取,实际称量均需要被记录;

2、比如购买的50g/瓶基准物,一般是记录瓶重,实际使用量;

3、液体类,如50ml/瓶的标液,有些老师是直接移液器取多少用多少,有些老师是倒入洁净小烧杯或者离心管中在进行取样,个人是倾向后者,这时候一般是根据刻度估计使用量;

台账内容一般包含:日期、领用人、用途、领用量、使用量、结存量、平库量、归还人、归还日期、备注等等。

不管怎么设计记录,真实、完整准确可追溯即可。

2024-09-10 09:46 红秀     

药品记录与数据管理要求(试行)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 记录可以根据用途,分为台账、日志、标识、流程、报告等不同类型。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应当根据活动的需求,采用一种或多种记录类型,保证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数据记录要满足准确的要求

2024-09-09 19:08 pql     

个人理解,从数据完整性的角度,保留称量数据是有必要的,如果某些场合需要用到修约值,可以在保留原始数据外再增加一个修约数据

2024-09-09 18:34 用户zbz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