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实验室要不要参考新版GMP附录1意见稿将AB级洁净区再验证周期设定为6个月
QC设备确认与验证
按照新版GMP附录1,征求意见稿,AB级洁净区再验证周期为6个月,生产会这样设置,那么QC无菌实验室包括无菌隔离器需要这样设计吗?
2025-05-14 14:09 任刁刁     
5个回答

如果出口,按欧盟附录1执行。

如果国内销售,按中国药典指导原则9205执行。

2025-05-17 19:53 Sumei     

无菌药品附录(征求意见稿)第七十六条  洁净区洁净空气设备(如单向流单元、RABS和隔离器)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应的洁净度要求,包括达到“静态”和“动态”的标准。应当按规范要求进行确认,其确认应当与环境监测明确区分进行。

而第八十三条  洁净区应当定期进行再确认(这里没有包含洁净空气设备)。A级和B级再确认的最长时间间隔为6个月。C级和D级再确认的最长时间间隔为12个月。设备、设施、运行方式发生变更或洁净区空调系统关闭重启时,也应当适当考虑进行再确认。

另外,中国药典2025版 9206《无菌检查用隔离系统验证和应用指导原则》中再验证周期为 “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制定隔离系统的再验证计划”。

所以,先暂时不要着急,等正式版下来之后再确认一下,在不违背GMP的前提下,充分的考虑设备使用用途和风险,经过风险评估来制定再确认周期,应该都是可以接受的;

2025-05-18 22:57 苦瓜阿布     

虽然是QC实验室,但是也建议按照附录1要求进行,但是如果你们QC实验室的检测频率比较低,比如一年才使用一次,都不使用,那么就没有必要了,本次使用前确认即可,而且也不必完全进行全确认,根据你们的实际情况及风险自己评估。

2025-05-16 10:57 陆云     

中国药典2025版 9206《无菌检查用隔离系统验证和应用指导原则》中再验证周期为 “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制定隔离系统的再验证计划”。虽然未直接规定周期,但实际操作中需避免与 GMP 附录1 要求冲突,故建议按6个月周期进行再确认。

2025-05-15 09:15 Jyolo     

无菌隔离器需要按照这个进行再确认。

2025-05-14 16:42 李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