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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菌药品附录(征求意见稿)第七十六条 洁净区和洁净空气设备(如单向流单元、RABS和隔离器)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应的洁净度要求,包括达到“静态”和“动态”的标准。应当按规范要求进行确认,其确认应当与环境监测明确区分进行。
而第八十三条 洁净区应当定期进行再确认(这里没有包含洁净空气设备)。A级和B级再确认的最长时间间隔为6个月。C级和D级再确认的最长时间间隔为12个月。设备、设施、运行方式发生变更或洁净区空调系统关闭重启时,也应当适当考虑进行再确认。
另外,中国药典2025版 9206《无菌检查用隔离系统验证和应用指导原则》中再验证周期为 “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制定隔离系统的再验证计划”。
所以,先暂时不要着急,等正式版下来之后再确认一下,在不违背GMP的前提下,充分的考虑设备使用用途和风险,经过风险评估来制定再确认周期,应该都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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