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申请合并事项,是否可以部分批准?
注册申报

某品种拟通过补充申请合并申报说明书修订及变更注药品册标准两个事项(两个事项关联性不强)。但其中变更注册标准存在不予批准的风险。

如若CDE审评过程中,不同意变更注册标准,是否会让持有人撤回,重新就说明书修订事项单独申报?还是说CDE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会写成部分批准的情况?


因为本人未经历过CDE部分批准的情况。

烦请大家指点一下。

2026-07-01 09:20 匿名     
2个回答

沟通一下吧,关联性不大,又存在不批的风险,还是别一步到位步步到位了

2026-07-01 16:18 红秀     

在申报前,建议申请人主动与CDE沟通,明确两个事项的关联性。如果关联性不强,考虑将两个事项分别单独申报,避免因一项风险拖累另一项。在审评过程中,如果CDE认为变更注册标准存在不予批准的风险,通常会先发出补充资料通知,要求申请人解释或补充相关技术资料,以判断标准变更是否合理。若经补充后仍不符合要求,审评结论可能直接为“不予批准该项变更申请”,而不会自动要求持有人撤回整个补充申请。

2026-07-01 15:24 Jyol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