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制剂工艺验证连续3批的批量必须一致吗?可否是一个梯度范围?确实API太昂贵了,有过不一致然后申报的先例么?
工艺验证

请教一下,制剂工艺验证连续3批的批量必须一致吗?可否是一个梯度范围?确实API太昂贵了,有过不一致然后申报的先例么?

2022-03-27 20:14 匿名     
4个回答

没有规定必须完全一致。

如果验证用的批量较小,那么监管批准的商业化的批量也将是较小的。

另外,对于研发来说,或者对于监管来说,不会关注价格。价格问题只是企业的内部问题,如果限于资金问题,那么可以停止研发或者转让该项目。

2023-03-03 21:06 牧魂     

你做工艺验证的目的是什么?   

2023-03-03 16:00 匿名     

根据法规要求,注册申报批次量和商业批次量之间可以有差异,细节如下。根据中国GMP附录 确认与验证 第二十二条 工艺验证批的批量应当与预定的商业批的批量一致。

CDE 化学仿制药注册批生产规模的一般性要求(试行) - 2018/06/22

注册批是指能够代表拟定的商业化生产工艺生产并用于注册申报的批次,其产品质量须与商业化生产产品一致。一般情况下,用于正式稳定性研究的批次可作为注册批,注册批的生产与拟商业化生产的生产场地(具体至生产线)和设备原理应保持一致。不同制剂类型的具体要求如下:

1.口服制剂:(1)普通片剂/胶囊剂(如速释片剂或胶囊剂等):注册批三批均应至少达到拟定商业化生产规模的10%或100,000制剂单位,两者中选更多的。(2)散剂/溶液剂/混悬剂/颗粒剂/糖浆剂:注册批三批均应至少达到拟定商业化生产规模的10%。(3)缓控释片剂/胶囊:注册批三批均应该至少达到100,000制剂单位,建议注册批生产规模与拟定商业化生产规模一致。

2.注射剂/局部用无菌制剂(眼用和耳用制剂):注册批三批中的两个批次应至少达到(1)拟定商业化生产规模的10%;或(2)如果每瓶/支的灌装量大于2.0ml,则为50L/批,如果灌装量不超过2.0ml,则为30L/批;上述(1)或(2)应选择批量更大的(包装后)。申请人申报多种灌装规格(如1 mL、2 mL和3 mL)时,建议批量应至少达到50L。第三个批次可以低于拟定商业化生产规模的10%,但应至少达到注册批最大批量的25%(包装后)。

3.特殊注射剂(如脂质体、微球、胶束等)/吸入气雾剂/吸入粉雾剂:建议注册批生产规模与拟定商业化生产规模一致。

4.透皮贴剂:注册批三批均应至少达到拟定商业化生产规模的10%(包装后),或者25,000个制剂单位(每种规格),两者中选更多的。对于骨架型产品,以透皮贴片大小(表面积)来确定不同规格时,建议申报时提交采用三批骨架层生产的贴片研究数据。

5.乳膏剂/软膏剂/凝胶剂/栓剂:对于非无菌制剂,注册批三批均应至少达到100kg或者拟定商业化生产规模的10%,两者中选更多的(包装后)。

6.其他:对于本文未涉及的其他制剂类型,其仿制药注册批生产规模可参照相关国际通行技术指南执行。 对于以下情况,其仿制药注册批生产规模可低于上述要求:(1)经国家相关部门确定为用于罕见病治疗的药物制剂;(2)按国家规定进行管制的药物制剂。

如有其它特殊原因(商业因素除外)无法满足上述基本要求的,建议申报前与监管机构进行沟通。

2022-03-31 15:33 Cora     

一、工艺验证的定义

        工艺验证应当证明一个生产工艺按照规定的工艺参数能够持续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产品。
        工艺验证可以有不同的验证方法,一般包括:传统工艺验证(前验证、同步验证)以及基于生命周期的工艺验证(工艺设计、工艺确认、持续工艺确认)。
        工艺验证不应该是一次性的事情。鼓励药品生产企业采用新的工艺验证方法,即基于生命周期的方法,将工艺研发、商业生产工艺验证、常规商业化生产中持续工艺确认相结合,来确定工艺始终如一的处于受控状态。

二、工艺验证的一般原则

1.工艺验证的方法和方针应该有文件记录,例如,在验证总计划中规定。

2.采用新的生产处方或生产工艺进行的首次工艺验证应当涵盖该产品的所有规格。企业可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采用简略的方式进行后续的工艺验证,如选取有代表性的产品规格或包装规格、最差工艺条件进行验证,或适当减少验证批次。

3.工艺验证批的批量应当与预定的商业批的批量一致。

4.企业应当根据质量风险管理原则确定工艺验证批次数和取样计划,以获得充分的数据来评价工艺和产品质量。

5.企业通常应当至少进行连续三批成功的工艺验证。对产品生命周期中后续商业生产批次获得的信息和数据,进行持续的工艺确认。

6.企业应当有书面文件确定产品的关键质量属性、关键工艺参数、常规生产和工艺控制中的关键工艺参数范围,并根据对产品和工艺知识的理解进行更新。

7.工艺验证一般在支持性系统和设备确认完成后才可以开始。在某些情况下,工艺验证可能与性能确认同步开展。

8.用于工艺验证的分析方法已经过验证。

9.用于工艺验证批次生产的关键物料应当由批准的供应商提供,否则需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

10.日常生产操作人员及工艺验证人员应当经过适当的培训。

11.工艺验证在执行前应进行适当的风险评估,以确定存在的风险点。

12.如企业从生产经验和历史数据中已获得充分的产品和工艺知识并有深刻理解,工艺变更后或持续工艺确认等验证方式,经风险评估后可进行适当的调整。

13.对于既有产品生产现场转移,生产工艺与控制必须符合上市授权,并符合当前对该产品类型的许可标准。如果需要的话,应提交上市授权变更。

14.对从一个场所转移到另外一个场所或者在相同场所的产品工艺验证,验证批的数目可以通过括号法减少。然而,现有的产品知识,包括以前的工艺验证内容,应该是合适的。如果合理,不同的规格、批量和包装量/容器类型的工艺验证的选择也可以使用括号法。

2022-03-29 06:52 HYliu     
T知行合一T 2024-06-26 09:01

您好,请问这是哪个文件或者规定上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