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FDA的IND阶段是否需要提供相关研究的具体方案,比如包材相容性方案,给药设备相容性方案等?
临床研究注册申报处方与工艺

问题来自识林4月9日直播课 《CMC RA – PDUFA VII、监管互动与策略》,欢迎使用网页版进入社区专题讨论。

2024-04-09 17:10 识林-树苗     
4个回答

如前面的同仁所说,包材相容性不仅不交方案,就没有这部分内容写在CTD里,这应该也是考虑了目前用的包材都是比较常见的,如果特殊产品特殊包材,没准要注意。

in-use看产品,如果要稀释、复溶、有特殊给药装置,那是要做的,这部分FDA看的挺细的,主要是看试验设计上能不能代表临床实际使用情况,还有一些质量属性的项目检测方法有没有验证。

2024-09-27 19:05 雅砻江     

贴一个“准官方”意见吧,虽然FDA的审评人员都声明"只代表个人意见,不代表FDA观点”。


通常,对于临床试验,不要求浸出物的风险评估,除非识别出了具有潜在风险的化学物质。”
“在需要风险评估时,可以是通过可提取物的分析来开展。”
“在早期IND阶段,鼓励生产商就其项目将来成品中的浸出物风险与FDA进行沟通。“


但如其他同仁提到的,需要进行in-use稳定性研究。这包括了研究临床试验涉及的复溶剂、稀释剂、输液袋、CTSD(如果有,国内外医疗实践不一样)等对药物的影响。

总结一下,就是通常IND阶段的相容性研究,不需要专门研究药物对容器(包括包材、给药设备)的影响,但需要研究容器(包括包材、给药设备)对药物的影响(涵盖在各种稳定性研究中)

2024-09-09 18:04 乔伊凡     

包材相容性方案:不需要

给药设备相容性方案:如果不是专用的给药装置,不需要;专用的给药装置建议至少有一个方案

2024-09-04 10:46 ggxwtt     

不需要,而且也不需要特地做相关实验。处方开发的稳定性考察就可以当作初步的相容性研究。

2024-08-30 18:55 小孙